相信在未來的30年之中,必定困擾很多家庭——不光無兒無女的老年人,有兒有女的老年人家庭,恐怕也會面臨同樣的困惑。畢竟現在多數家庭都是“421”結構,現在的“2”已經步入中年狀態,等到他們六十來歲之后,上面四個老人,怎么養?有時候跟無兒無女有什么區別?
不管現在是一個人,夫妻倆,在這里給出題主一些建議供參考:把自己的后半輩子,按照年齡劃分成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做該做的事——
第一個階段:50-60歲
這個階段的關鍵任務是“積累”。
建議題主做好三件事情:重要程度,依次增強。
一是適當積累一些財產。畢竟還處在中年,有勞動能力,在力所能及、不影響生活質量的范圍內,積累一些財產。
二是積攢好身體本錢。身體永遠是最重要的本錢。這個年齡段,真正要開始注意生活規律,保持好良好的生活習慣。放心,病都不會突然到來,都是因為平日不注意、日積月累形成的因。
三是積累一個良好的心態心理。最重要的,是要調節好自己的心態。人歲數越大,從潛意識里,需要人陪伴的渴望越高。無兒無女,對于老年人來講,會顯得特別孤寂。所以,這個階段,趁著年齡不大,做好心理建設。歲數越大,改變心理越難。
第二階段:60-75歲
這個年齡段,按照有關老年人定義,已經開始步入老年階段。通常情況下,已經放下了工作上的負擔。這個年齡段,可以適當享受一些生活,最重要的任務是“放松”。
現在很多老年人朋友都在尋求自己的生活樂趣,其實背后的道理很簡單:這個年齡段的老年人,基本還屬于“完全自理型”,不必過多思慮——哪怕無兒無女,未來依然有解決辦法。
這個階段,建議題主做好兩件事:
一是“享受”。不要再把積累當做自己的主要任務,適可而止。更重要的是讓自己身心更加平和、更加放松。
二是“尋找”。客觀的講,涉及到未來養老,不依托于他人是不可能的。這個階段,要開始考慮尋找有沒有符合自己期望的養老機構、或者能夠真正愿意為自己盡贍養義務的人。從目前現狀來講,找到,不是什么難事。
其實,有時候有無兒女不是關鍵,即便有,不孝順的也不鮮見,甚至還不夠糟心。
好在現在法律、政策都在完善,老年人可以與他人或者機構簽訂協議,把自己的養老合法的交由他人。
這里不多展開,建議題主多了解關于“意定監護”、遺贈扶養協議類有關知識。
第三階段:75歲往后
人到這個年齡段,半自理、不能自理的概率會大大增加。即:真正需要養老的年齡,是從這個階段開始的。
第二階段找到監護人、愿意承擔自己養老責任的人(或者機構),這個階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學會“接受”——人總歸是會有老邁、不比年輕人的時候,承認這個現實,安安心心度過晚年生活,就夠了,不要多想其他。
簡單小結一下:
對于題主這樣的提前籌劃意識,個人是非常支持和贊同的。但是,千萬不要過慮——人活著,圖的是個開心;思慮過重,恐怕給自己增加的心理負擔更大。問題,總歸是有解決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