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鎮失業保險的適用范圍是什么?參保對象有哪些?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本市區域內的城鎮企業、國機、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市有關部門批準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本市城鎮個體戶及其幫工、其他勞動組織和外省市駐滬辦事機構中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從業人員。
注:自2015年3月1日起,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的,單位和個人均按照與城鎮戶籍人員一致的繳費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村戶籍人員失業后,可進行失業登記,可享受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移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的轉移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轉移失業保險關系。
二是轉移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資金。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跨統籌地區轉遷的,其在遷出地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記錄、失業保險關系和尚未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同轉遷,遷入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本地的標準計算并核發失業人員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待遇。
2、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統籌范圍內流動的,只轉移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失業保險待遇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