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對退休金有所誤解,實際上我們現在領取的待遇叫做養老金。參加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待遇。
退休金本身指的是國家實施,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制度的時候,有國家保障一類退休待遇。實施退休待遇的時候,我們的退休金確實跟退休前的基本工資相關,一般是70%~90%的本人工資標準。
但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后,養老金會綜合考慮過去的個人繳費時間和繳費年限,以及養老保險基金的綜合收支情況而確定待遇計算方式。
我們現在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是2005年修訂完善后,明確規定的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構成。
如果我們參保人員繳費年限長、繳費基數高,養老金待遇也會高。比如說基礎養老金和社平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三項因素有關。個人賬戶養老金,主要跟個人賬戶的余額和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相關。過渡性養老金一般跟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相關。具體如何計算是非常復雜的。
一般來說,個人賬戶養老金錢數的多少,能夠反映我們過去繳費指數的高低。如果我們個人賬戶余額能有幾十萬元,繳費年限又能夠長達40多年的話,退休養老金領取1萬元以上也是正常的。當然,能夠實現這種繳費的職工,工資待遇動輒也是幾十萬吧。
不過,我們養老保險繳費以后,記錄是不會變的。年輕時候繳費多,老年以后養老金待遇高。有一位退休老人,下崗失業好幾年,退休以后養老金卻能領到四五千元。
除此以外,退休后我們并不是喪失勞動能力,可以繼續工作掙錢。現在大多數私營、外資企業對于職工是否到達退休年齡并不限制,只要有技術、有能力是企業需要的,退休以后工資依然不會變。這樣一邊的養老金,一邊掙工資,反而成了雙份待遇了。
所以,退休金跟退休前的工資待遇水平已經沒有關系了,要想退休金高一些,那么需要繳費年限長、繳費基數高才能領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