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合適,有點兒晚了,但又不得不繳,否則以后的日子不太順溜。
為什么呢?
一是繳得有點兒晚了。雖然收益不是最大化,但利還是大于弊。以48歲為例:
(一)女性按靈活就業人員繳。女性靈就人員的退休年齡是55周歲,可以繳納7年到55周歲時還可以依法延長5年,到60周歲時只繳納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12年,沒有到達法定的15年,仍然不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此時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已經在職工養老保險系列完成了使命,只能依法有兩個出口:或一次性將個人帳戶儲存額退給自已,或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系列按最高檔再繳三年的居民養老保險,達到15年時,分斷計算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就是到了63歲時才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最大差別是統籌基金與基礎養老金的差別:
首先,雖然統籌基金與基礎養老金都是用人單位和國家政府出的,但統籌基金是職工用人單位繳納、靈就人員個人繳納(國家優惠了8%)和國家財政兜底,且繳費高,是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頭(月均800元左右)。
其次基礎養老金城鄉居民個人是不繳納的,完全由國家給予,是普惠性的,所以比較低(今年人月均88元)。
因此,對于48歲的女性,繳納養老保險有點兒晚了,但又不得不繳。
當然,也可以選擇不繳。但日子還是要過的,不繳養老保險并不等于不存錢,而存錢無論你怎么存,除了銀行利息有所增加外,銀行本金隨著年齡增大會越來越少,最后是人活著,錢花光了,日子不好過。
而選擇國家辦的社會養老保險,名義上是繳費,事實上是存錢,且比同期銀行利息高出3個多點(今年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年息8%,而銀行同期年息只有4.2%),這是公開的,有帳可查的。
特別是靈就人員的8%個人帳戶儲存額和城鄉居民繳納的養老保險全部,永遠都是個人的,即使仙去也可繼承,這與存錢沒有兩樣,且有國家、用人單位給的和個人享受了8%優惠的統籌籌基金、基礎養老金墊基,并活到老領到老,還會逐年增長些,何樂不為。
(二)男性按靈活就業人員繳。48歲的男性按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12年到60周歲,依法可以延長3年達到繳納養老保險15年,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不存在轉移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系列的問題。這筆投資的回報率仍然是很高的,一般八九年收回全部投資,收益率為130%至160%左右。
二是不得不繳。這是一個國家對人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在本質上與到銀行存錢一樣,且存的錢比銀行利息高,銀行本金越領越少,并有領完的時候;而養老保險的利息高,即使領完了本金,只要人活著,養老保險金一分不少,且年年增加,所以不得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