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不差錢》里有句經典的臺詞,“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人沒了,錢沒花完”,我們都不希望出現這種事,但是真的發生了怎么辦?
首先,銀行肯定不會主動通知家屬
銀行能力和權利有限,只能根據客戶在銀行預留的聯系方式來聯系客戶本人的情況,畢竟銀行不是權力機關,沒辦法去按照身份證信息去一個一個查詢住址和聯系方式,更沒辦法去證明家人親戚關系。
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客戶都聯系不上,有可能是電話換了,有可能是遇到各種情況(比如不在了),不一定能聯系上客戶本人,而銀行又沒有能力和權利去查詢客戶的家人的聯系方式。
至于存款人是否健在,銀行更是沒有辦法得知,就是民政部門,你不去辦理相關手續,民政部門都不知道,何況是銀行呢?
以前經常看到報道說老人不在了,家屬冒領了多年的退休金,如今都要求每年審核一次,銀行可沒這個權利讓人每年去銀行證明還健在。
原則問題
其次,這筆錢無論如何都不會歸銀行
如果某一賬戶長時間沒有動賬,銀行會把它視為“睡眠賬戶”,如果有人來存取款,是可以正常存取的,只是要多了一個身份認證程序。
最后,如果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該怎么辦
在以前,家里有人去世,我們懷疑其在銀行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在哪家銀行,去銀行去查詢,需要出示公證處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才能查詢,但辦理需要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全部到場同意才可以,特別麻煩。
而現在,這種情況可能不不必如此大費周章,2019年4月19日,中國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簡化了群眾辦理存款繼承的工作,其中規定: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只需要持以下材料
1.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
2.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
居民戶口簿:在同一戶口簿上,且記載有相關關系
結婚證:證明配偶關系
出生證明:證明父母子女關系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通常為居民身份證,記載姓名、號碼與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上相符
這樣,符合條件的家屬可以帶著材料直接去銀行查詢了,不過,要想辦理密碼、憑證掛失取款,可能還需要公證書,比較在有多個繼承人的情況下,銀行可不會給你斷家庭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