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間的約定的高利息都不會傻到寫在借條上,因為出借方都知道法院支持民間借貸的最高年化利率是24-36%,所以只會寫上包含利息的借款金額!
近幾年出現的網貸其實就是民間高利貸換上了一件漂亮的衣服罷了,由于各種套路貸和暴力催收導致無數借款人傾家蕩產甚至選擇自殺的比比皆是,去年國家把年化利率調整為最高15.4%,超出部分完全不用還!
有錢人不缺錢自然不會借高利貸,只有缺錢和急用錢的人才去借高利貸,高利貸的利息甚至會超過你賺錢的能力,就拿網貸來說你借1萬分12期還清,開始幾個月你可能感覺不到壓力,當你在6-8個月還不上的時候你就會去借另一個網貸來還這個網貸,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以貸養貸”利息甚至高達百分之幾百,對于任何人一個借款人來說根本不可能還清!
一旦借款人還不上就會遭受暴力催收,民間高利貸采用會上門貼橫幅等一系列暴力手段,這也是導致無數借款人選擇跳樓的主要原因,去年國家出臺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1.3.1號《個人破產法制度》在浙江、深圳、溫州試運行,這也是對民間高利貸最好的打擊,以后真的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不用還款了,所以民間高利貸想躺著賺利息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如果說民間高利貸何時構成違法行為我認為是不可能的,有需就有求,法院講求證據,如果借條上沒有注明利息還真沒辦法,我認為只要沒有人去借,民間高利貸放出去的收不回來,慢慢的民間借貸也就會越來越少……
以上屬于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