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前,退休人員由他的供職單位發放退休金。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后,由社保局在其管理的,由參加養老保險人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為參保的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這就是說要退休金找你的供職單位,要養老金就得參加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在公民養老方面,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供全民遵守,目前國家僅給2009年末已滿六十周歲及以上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免費發放基礎養老金。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員的其他公民,要想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領取養老保險,就得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累計繳費最低滿十五年,二是要達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
國家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參保人員在經濟方面解決基本養老問題;而建立并實施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其作用就是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老有所養,即人們進入老年后,不能自己解決生活問題的情況下,能夠得到家庭、社會的贍養。在人們進入老齡階段、喪失勞動能力或者超過退休年齡而無法工作的人們順利度過晚年,并不是單指有否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