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以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保險金,這是法定的,別無它法。
視同繳費的認定條件十分嚴格且嚴謹。不僅僅是認定當事人的參加工作時間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簡稱視同繳費時間),政府財政還要對巳經認定為視同繳費的人員,所欠的養老保險金從財政資金中,劃出一塊到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
因此,視同繳費的認定權在設區的市級人社局,所需條件必須有經市級勞動局批準的《招工登記表》《勞動力調配通知書》(俗稱勞動小票)《工資審批表》等一系列法定原始證據。
視同繳費視同不上,就是法定手續嚴重缺失,不具備批準為視同繳費的法定條件。
這是沒有辦法的。
當事人只有從首次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時,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