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雖然發生的概率小,但卻是沒法預料的。
意外傷害保險一般可以分為兩部分:
一、因為意外導致的傷殘,依傷殘等級,保額按比例賠付(10%~100%)給被保險人。
二、因為意外導致的身故,按照實際購買保額賠付給身故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一句話來講,因意外身故或殘疾,就予以賠付。
同樣是身故保障,意外險是覆蓋意外事故導致的風險,而壽險則可同時覆蓋意外身故與疾病身故。那么如果有了壽險的話,我是否還需要意外險呢?
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意外險可以說是保險中最便宜、也是杠桿最高的一個品種,它適合我們每一個人。其次,除了在身故保障上可以給壽險做補充以外,意外險最重要的便是用來轉移因意外而殘疾的風險,這可是壽險不予賠付的。
生活中,意外傷害的發生以交通意外傷害最為常見。飛機是交通工具里意外發生概率最低的,也就是說坐飛機是最安全的,但意外風險的發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萬一發生確是最嚴重的最致命的。所以,但凡有點責任心的人,不會心存僥幸的,給自己保一份航意險,用很少的保費撬動一個確定的風險保額,萬一有事,也給家人留下生活下去的愛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