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重復收費怎么辦?這里統統都有答案! 近日,杭州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長胡安宇帶隊做客FM89杭州新聞廣播 民情熱線 欄目,就關于撤銷省際收費站工作的開展情況,全市ETC工作的開展情況和ETC安裝、使用中的各種常見問題等與聽眾進行交流,并現場接聽市民電話,對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具體情況杭小通帶大家來看看......
現場,胡安宇介紹了目前各協作單位辦理ETC的優惠政策,ETC服務處負責人詳細介紹了ETC辦理流程、ETC系統收費和結算方式、售后服務及咨詢投訴渠道等。
直播期間氣氛熱烈,不斷有聽眾通過熱線電話、微信和微博等多種形式,提出在辦理及使用ETC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熱點問題主要集中在強制注銷、圈存及通行卡盜刷等方面,杭州ETC服務處負責人與工作人員對聽眾提出的問題給予耐心詳細解答和回復。
接下來,關于ETC的一些熱點問題,杭小通為你解答:
Q
優惠好多,趕緊去辦ETC,沒想到:發現車牌無法辦理ETC?
答:原因是車牌的上一個擁有者辦理過ETC,沒有注銷,導致現擁有者沒法再進行辦理;須先把老車主的注銷后,新車主才可以再次辦理。聯系服務處工作人員處理,新車主與原車主商量無果后,須強制注銷:
本地區強制注銷
省外強制注銷
Q
ETC設備如何注銷?
答:信用卡及對公賬戶用戶:
儲值etc用戶:
一、個人用戶攜帶本人身份證、etc設備前往原辦理網點進行儲值etc注銷。個人代辦:攜帶代辦人身份證與用戶的身份證、etc設備、代辦委托書前往原辦理網點進行儲值etc注銷。
二、單位用戶攜帶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etc設備及單位介紹信前往原辦理網點進行儲值etc注銷。
① 用戶名下有多輛車,其中部分車輛注銷后,其卡內余額自動轉入該用戶帳戶, 由用戶帳戶分配至其用戶名下其他車輛。
② 用戶名下所有車輛均辦理注銷后,其卡內余額自動轉入該用戶帳戶,由用戶帳戶轉入用戶提供的銀行賬號。
如果電子標簽或不停車收費通行卡遺失,攜帶有效證件先前往原辦理網點辦理掛失, 24小時后生效再辦理注銷。
Q
電子標簽掛失生效時間?
答:用戶遺失電子標簽偶不停車收費通行卡的,可憑有效證件到服務處或者原辦理網點辦理掛失,掛失受理之時起24小時后生效。在掛失生效前發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由用戶自行承擔。受理掛失24小時后,用戶可到服務處或者原辦理網點補辦新的設備。
Q
票根平臺注冊問題?
二、申請發票時間?:用戶可在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后的第10個自然日起(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取得相應消費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異常交易除外)。
三、單次繳費通行收費公路后,取得的發票不一定是一張,可能是多張,但電子發票合計金額和用戶實際交費金額一致。一個月內多次通行相同路段的,可以申請合并開具一個自然月內的電子發票。(具體可詳情咨詢發票平臺95022)
四、發票抬頭是否可以填寫單位名稱?2018年1月1號開始申請開具發票時發票抬頭是由用戶自行設置。
注:詳細規則可在票根平臺查詢。
Q
網上流傳etc設備盜刷安全問題?
答:不會,浙江省的etc設備是與銀行卡分離的,只能在特定的地方使用,那就是有ETC通道的高速公路收費站以及現在極個別有ETC通道的停車場才能使用ETC設備。所以浙江省辦理的ETC是不存在被盜刷現象。
Q
客戶對高速公路路段收費存在疑問,如何處理?
答:客戶對路段收費情況有疑問,可以撥打查費電話0571-85390733。
Q
請問過高速公路收費站ETC有重復收費,我該找誰解決?
答:將涉及重復扣費的車輛信息告知ETC服務處或者原辦理網點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進行查實。確實存在重復收費的,浙江省內直接在系統上做爭議數據(三個月后返還至客戶賬戶),涉及跨省重復扣費的,辦理人員統一將通行費明細清單以電子稿的形式上報省局。
Q
ETC車輛公務卡信息變更后需要辦什么手續嗎?
答:需要持公務卡和不停車收費通行卡,到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服務處進行信息更新。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收費。
Q
用戶在外省辦的ETC在杭州涉及的多扣費或者重復扣費如何處理?
答:根據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的《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聯網運營和服務規范》規定,原則上由發行方發起爭議交易處理流程。
Q
充值途徑和圈存途徑問題?
在省內高速人工出口處圈存出現問題?
答:通過支付寶、浙江etcAPP充值到ETC卡賬戶,可以在浙江省省內高速公路人工出口進行圈存,或者到原辦理ETC銀行網點進行圈存。
如出現圈存異常和卡鎖定,金額無法圈存到賬的或無法圈存,需要攜帶通行卡至原辦理網點或市服務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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