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凈值人群越來越旺盛的需求和信托公司的轉型發展驅動之下,家族信托越來越為大眾所熟知,近年來得到快速發展。
作為財富規劃、管理和傳承的重要方式,家族信托本質上應該是十分符合信托本源的代表性信托業務,從信托公司自身的發展角度來看,家族信托客戶是信托公司最為優質的客戶,存在大規模、長期限的資金委托,高度信任的委托關系,因此信托公司有很強的動力將這部分客戶服務和維護好。
但現實卻存在另一面。
近期,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了解到,有信托公司在應對風險項目、剛兌普通投資者的過程中,利用家族信托更為靈活的操作空間,承接相應的風險項目。在記者接觸的這個案例中,這種承接主要是一種過渡性安排,尚未導致實質性后果,但從操作過程來看,頗具爭議,有可能導致較高風險出現。
家族信托作為一種財富管理方式,和普通信托產品一樣,需要進行投資管理。但不同的是,普通信托產品對于所投資產有直接、具體的明確約定;對家族信托而言,則是通過資產配置組合的概念,先成立家族信托后,再去投資其他產品(往往是同公司的其他信托項目),不管是全權委托還是部分委托,對于底層資產而言,某種程度上存在直接委托人缺位的情況。這給了作為管理人的信托公司更大的操作空間,也對其管理能力、職業操守提出了更高要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市場了解到,從資產配置上看,近年來快速發展的家族信托業務大量配置了地產信托。
“這倒不是說要給家族信托配置風險高的資產,主要是信托行業的主要資產就是城投和地產,城投的收益又比較低,而前幾年大家基本認為房地產是安全的資產。”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被爆出流動性問題的、涉及大量信托融資的某房地產公司,出現在不少家族信托的資產池子中。甚至有信托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就在該地產公司公開暴露問題前不久,市場對其已有所顧慮時,該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產品仍配置了一些資產。
家族信托為何去“救火”?
2020年,華東地區一家信托公司的一個房地產項目暴露風險問題,公開市場也傳出項目相關的負面消息,該項目的一名信托投資者發現之后要求兌付退出。
據一名知情人士對記者介紹,按照以往的做法,應對類似風險項目的投資者,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將其轉入資金池產品中,但是這幾年隨著信托風險的暴露和監管趨嚴,資金池產品大為受限,已經不能新增規模。另外一個選擇是公司的自有資金“救火”。在該公司的這一項目中,由于種種原因,選擇了由家族信托來承擔這一“救火”功能。
相關轉讓記錄顯示,該信托公司在同一天內分兩次向同一個家族信托產品轉讓了共計600多萬份額,所顯示的項目在該日期之前已經出現有風險。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早在半年之前,該地產項目就已經停止了對信托付息。
按照約定,該家族信托的每一筆投資都需要委托人簽字同意,那么這一轉讓是如何實現的,信托公司為何將其他投資人已經發現風險的項目,轉讓給家族信托的委托人?
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該家族信托客戶對于家族信托的具體運作并不關心,據了解,該客戶是一名年齡頗大的投資人,其在該公司成立的家族信托規模約2億,平時并不過問相關情況,管理所要求的簽字等業務流程均由其妻子代為辦理。對于信托公司而言,這似乎是一個可以利用的Bug。
記者還了解到另一個類似的案例。同樣是一個爆出風險的地產項目,一位投資人此前以購買普通信托的方式投資了該項目約3000萬,后項目違約,公司對其他投資人進行了剛兌;而這位投資人情形較為特殊,彼時他剛好在這家信托公司設立了家族信托,家族信托成立后,公司在未明確告知投資者的情況下,將這3000萬風險項目的信托份額轉讓至該客戶的家族信托中。
需要指出的是,這兩個案例中,信托公司并沒有讓家族信托的客戶遭受實際損失,利用客戶的“不過問”心理將風險項目轉入家族信托之后,公司會繼續向客戶進行付息,盡管項目本身已經對信托公司違約。這種操作更像是一種解決流動性問題的過橋騰挪行為。
“但是從流程上看,很有可能出問題。假如轉過去之后,后續自有資金不能接上,置換退出,又或者公司團隊和領導發生變動,不再按既定的計劃延續操作等,就有可能出現實質性虧損。”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家族信托以配置自家固收產品為主
從家族信托自身的發展來看,根據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截至2020年末,信托業整體受托管理資產規模為20.49萬億元,自2017年末以來保持下降態勢。然而,一方面監管鼓勵信托行業發展本源業務,家族信托在近幾年成為了各大信托公司轉型的新方向。另一方面,在疫情影響下,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增大,出于避險情緒,高凈值客群愿意選擇用家族信托的方式保護資金安全。
因此在整個行業規模縮減的大環境下,家族信托業務規模不降反增。中國信托登記有限公司數據顯示,2020年末全行業家族信托規模較年初增長80.29%,連續四個季度持續上升,環比增幅分別為11.2%、8.34%、35.94%和10.09%。其中,建信信托、山東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家族信托業務規模排名居前,四者規模占比合計超60%。
從資產配置的角度來看,在“第十五屆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財富管理論壇圓桌對話環節,中信信托家族信托業務部總經理王楠講到,在家族信托資產配置類別中,89.35%的資產用于配置信托公司自主發行的信托產品,其中,固定收益類產品占比最高,占總資產規模的95.20%。大多數家族信托業務中,固收類非標產品配置基本可以占到90%以上的比例。由于其收益的穩定性,房地產、基建可以算是家族信托業務中的傳統優勢資產。
上述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信托本身是一個逐漸建立信任關系和品牌的過程,成立之后,后續股權安排、稅收法律關系、財產繼承等很多業務都可能委托給信托公司來做,長期而言客戶的子子孫孫都可能與信托公司保持長久緊密的關系,但是越信任反而越被利用,傷害性很大,這些案例均發生在第一代家族信托中。”
理論上,信托公司很重視并服務好家族信托客戶,一位信托專業人士對記者指出,信托公司的業務模式決定了其涉及利益較多,團隊之間競爭激烈,關系復雜,有的時候各個團隊之間并不是都站在公司長遠發展的統一立場上考慮問題,家族信托的特點決定了其常常扮演多樣化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