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是宏觀經濟調控,維護金融穩定,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具有個人的存貸款等業務。而中國銀行是商業銀行,以營利為目的,業務主要有三類: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和中間業務。
其實呢,在中國銀行剛設立時,它履行的也是中央銀行職能。中國銀行于1912年經孫中山先生批準在上海成立,主要負責代理國庫、承匯公款、發行鈔票等。

但在1953年以后到1979年都屬于中國人民銀行中的一部分,是外匯專業銀行(中國銀行總管理),或者說央行旗下的分行吧,不具有攬儲等業務。
直到1979年3月13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同時行使國家外匯管理總局職能,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改為中國銀行總行,負責統一經營和集中管理全國外匯業務。
1953年-1979年我國實行大一統模式金融體系,我國只有一家銀行,那就是中國人民銀行。也就是說,在這些年份里中國人民銀行也像商業銀行一樣,存在個人存貸款等業務,或者說也進行盈利經營。
在大一統模式下,除商業銀行不存在外,其他金融機構也基本不存在,比如1929年11月20日成立的太平保險有限公司在1956年停辦國內業務,1958年12月全國財政會議正式決定全面停辦國內保險業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