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發(fā)展的步伐只會向前,怎么可能倒退呢!2020年高速貨車收費方案,既然已經(jīng)修改為“按軸收費”,就不太可能會再變回到“計重收費”的!
計重收費PK按軸收費
我們先來看一看這兩個收費的差別(以山東省為例):
1、2020年之前,貨車計重收費規(guī)則(不超載)大抵為:
基本費率為0.08元/噸公里。
車貨總質量不足10噸(含10噸)的部分按基本費率收費;
10噸~49噸(含),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至0.03265元/噸計費;
不足5噸的(總質量),按5噸計算。
2、2020年調整之后,按抽計費,其規(guī)則相對更為簡單:
1類貨車(2軸,車長<6m、且總質量<4.5噸),按0.4元/公里收費;
2類貨車(2軸,車長≥6m、或總質量≥4.5噸),按0.75元/公里收費;
3類貨車(3軸),按1.2元/公里計費;
4類(4軸),按1.65元/公里計費;
以此類推,5軸按1.7元/公里;6軸,2.2元/公里。
貨車(不超載)為何更喜歡計重收費
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車貨總質量10噸(空車為5噸)、2軸貨車。2020年之前上高速,滿載情況下,每公里收費0.8元;空載,每公里只有0.4元。
而在2020年之后,無論是否滿載還是空載,其都按每公里0.75元收費。其空載通行費比之前要高出87.5%;而滿載,則比之前“便宜”了0.05元,下降幅度約為6.25%.
另外,對于3軸或以上的貨車來說,空車情況下(按10噸算),之前高速每公里收費0.8元,可現(xiàn)在每公里至少1.2元,上漲幅度高達40%。
換句話來說,現(xiàn)如今,貨車空載=千萬別走高速,費用上漲太多了!而滿載、不超載的情況下,2020年之后,是比之前要便宜一些的!
至于說,是否能回到之前“計重收費”的模式。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全國29個聯(lián)網(wǎng)省份,已取消了487個跨省收費站,建設了24588套ETC門架系統(tǒng)!
如此巨大的投入,總不能白白扔到水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