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可以擺地攤,那自已店門前可以擺攤嗎?
這種現象,是肯定不允許的,也是不可能發生的。
首先,地攤經濟是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難以避免的一種現象,也是現階段不可能完全杜絕的一種現象。因為城市還有一些人群、特別是低收入人群,他們的購買能力與地攤供應基本協調。他們的消費水平,也與地攤供應能力基本一致。反過來,就是城市有這樣的居民存在,也就給了地攤很大的生存空間。不僅低收入人群,一些中產階層,對地攤供應也是有一定需求的、比如一些在大型商場、超市等購買不到的產品,地攤上都能找到。因為,擺地攤者更清楚中低收入階層的居民們喜歡什么、需要什么。包括一些小吃等,比起大飯店供應的商品,更符合廣大居民的胃口,也更能夠方便居民生活。
其二,適度放開擺地攤,是應對疫情下就業壓力加大的一種臨時手段,或補充手段。雖然企業復工的效率較高,規模以上企業復工率已經達到99%,中小企業復工率也達到了90%以上。但是,復工以后,并沒有完全復產,因此,員工到崗率也不是特別高,仍有一部分員工沒有到崗。加上部分小微企業關閉,也無形中加大了員工失業的壓力。所以,適度放開擺地攤,是可以對就業有一定作用的。隨著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企業復工復產效率提高,員工返崗正常,很多擺地攤的人也會回到工作崗位,地攤也會逐步減少的。
第三,允許擺地攤,并不是允許沒有秩序、沒有規矩地擺地攤。從一些地方出臺的允許擺地攤的政策來看,也是在一定的區域、一定的地段、一定的城市空間中擺地攤,而不是什么地方都能擺地攤。如果那樣,城市豈不一團糟,交通也要徹底癱瘓了。所以,有店的人,還是要在店里銷售商品,而不是每家都把商品拿到門前來賣。如果這樣,就還是要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