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我特別關注的問題。我在網上看了一些網友的回答,多數觀點認為地攤經濟對實體商業和商業地產是利空。理由是大家都去擺攤了,去租商鋪的人就減少了。
我對這種觀點持否定態度,我認為地攤經濟對商業地產和實體商業來說是中性的,不是利空,也不是利好。
首先,地攤和實體商業并不是割裂的,二者可以相互融合。出臺的政策中,已經明確臨街的商鋪可以在鋪在擺攤。
實體商業經營者,完全可以把地攤作為自己實體店的引流渠道,讓地攤為自己的實體店服務。
其次,地攤是量大、規模小,更多的是保民生、活躍經濟,對整個商業零售來說,其體量和影響力不會太大,傷不到實體商業。
第三,地攤和實體商業,對接的消費人群不一樣。地攤放開之后,肯定會有一部分人轉向地攤消費,但實體商業的主流消費群體不會因此轉移。
影響實體商業的因素仍然是房租和經營者的運行能力。
如果非要說地攤對實體商業有負面影響的話,那可能受形象最大的就是那些批發市場的商鋪,它們本身就介于實體商業和地攤之間,所以更容易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