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積金怎么全部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符合【2】、【3】、【4】項規定,可以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但提取時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符合支持公積金全部提取的情形后,繳存職工可以攜帶身份證,前往繳存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相應的公積金提取手續。
此外,根據建金[2018]46號《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后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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