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房價下降趨勢的壓力越來越大,確實越來越有可能出現房子貸款不低債的情況。
尤其是一些炒房客,為了購房資格使用其他人的身份證購買房子。當房價一旦出現資不抵債,斷供也是別人的信譽受影響。
所以,銀行會比我們還急。一旦房價大幅下跌成了趨勢,不用資不抵債,銀行就會督促我們趕快賣房還債。
房貸也抵押貸款的一種,如果我們首付是30%,當房價下降30%以上,出現資不抵債了的話,銀行會立馬通知我們增加抵押物。
如果我們拒不理睬,他們會以最快的速度申請查封房產進行拍賣,畢竟在房價下降趨勢中,越早賣,損失越少。
而實際情況,往往比這理想狀態要復雜得多。
首先,一旦發現大趨勢的房貸斷供。這說明出現了系統性金融風險。央行就會通過寬松貨幣政策,國務院通過擴張財政政策,釋放大量購買能力,維持住房價。
這種情況的結果就是其他商品物價飛漲,房價紋絲不動。而且由于城市狀況不均衡性,仍然會出現有的城市房價飛漲,有的城市房價不動的情況。
第二種情況,不能通過通貨膨脹解決問題的話,那就允許斷供吧。國家可能出臺政策放寬寬限期,不給個人信用記黑帳。以前汶川地震的時候,采取過這樣的措施,對于倒塌的房屋計提壞賬準備,不給個人信用記黑點。但那種情況非常特殊,只要房子在不還貸款是不行的,不過政策上可以調整。比如,延長還款期限、降低還款金額、減免部分利息等等。
房子價格降了以后還會漲回去,這就是經濟周期。降低經濟周期惡劣情況下房奴們的還款壓力,這可能是和諧的措施了。
其實這種情況發生不了,因為我們國家貸款房子數量占不到主流,很多人貸款并不會超過一半,而且很多人是全款買房。房價再下跌,也沒有多少危險。危險的是房地產稅出臺,人們房子的持有成本大大增加,擁有多套房子的人開始拋售房子,形成踩踏,把房屋價格降的很低,這樣才會產生系統性的風險。
所以,房地產稅何時出臺?立法目的是什么?如何征收?這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