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論可操作性吧。憑本事借的錢,這句話其實是玩笑。真正地說起來,還是一種欺詐,只是這種欺詐目前應該并沒有什么司法救濟的渠道,因為被欺詐方也屬于社會邊緣機構。
哪種現金貸的錢不用還?先要看哪種人不用還。對自己的征信和信用不太在乎的不用還,不管以后會發生什么事,現在就是有今天沒明天,也不在乎以后還能不能借到錢借到多少錢,那就不用還,歸根結底,這就不是一個社會人,當然也不需要遵守各種社會規則了。
那么,哪種現金貸的錢不用還。首先,所有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現金貸信息一定是上征信的,銀行的現金貸信息一定是上征信的,這些是不用懷疑的,必須還。
但有很大量的機構并沒有接入央行征信,真的廢了嗎?其實不管是接芝麻信用還是中誠信,未來相關的征信記錄應該都會納入到百行征信,雖然相關機構展業還比較漫長,但擋不住市場需求強,你想想,未來市場上的任何一個從業機構,都很希望知道你是不是沒還錢對吧?
最起碼,黑名單數據會在不那么信息保密的市場里流傳很久,你想想此前一家征信公司接個幾百家現金貸沒問題,這些數據,都將是你未來在這個征信社會里發展的絆腳石。
再次,其實大部分借款人和高額現金貸公司,是可協商的,協商降低到國家合法的利率范圍里還錢,但在國內,政策風向比較快也比較一刀切,估計來不及作這種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