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魚吃小魚,這是物競天存的法則。大集團在市場中占據主導地位,擁有絕度的話語權和主動權,供貨商在市場中處于絕對的弱勢地位,毫無主動權和話語權,只能是逆來順受,否則只能放棄生意,除非供應商很牛,自己的產品不具有可代替性,大集團離開自己的產品配件就無法運轉,大集團也是不敢造次的。
一切都是為了利益,大集團也是,只要自己碗里面滿,哪里管人家碗里是不是空的。,任何一個企業都會有資金問題,大集團也是,也會有負債,負債越多,財務成本越高,大集團通過壓榨供應商的利益,比如要求供應商鋪墊貨款,最好的就是壓一批貨款,第二批貨收到支付第一批貨款,一些大集團甚至會要求鋪墊兩批甚至三批貨,通過占用供應商貨款,無償使用供應商資金,降低自己的公司財務杠桿,減少財務成本,甚至拿錢去購買產品理財,就是不支付供應商霍亂。
有的企業同一個配件,有兩個供應商,不僅要求鋪墊貨款,還會要求兩家供應商相互降價,誰降價就用誰的產品,把供應商的利益榨的干干凈凈。
大集團之所以敢肆無忌憚的壓榨供應商利益,在于市場競爭激烈,你不做,別的供應商馬上搶生意接著做。
有的大集團內部存在腐敗,通過貨款支付,某些人會撈取非法利益,貨款和工程款結算是腐敗集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