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商債務高企,但是銀行和信托機構還是愿意給其貸款或者發債?原因大概有三個:
第一是房產商高負債是行業特性,不能用分析生產型企業的眼光來看待。房產商開發房產的過程,其實就是不斷運用財務杠桿的過程。房產開發是滾動的,只有滾動才能給房產商帶來利益最大化。如果開發商只用手中現金而不融資的話,由于建設期和銷售期的存在,那么一年不一定能開發完一個樓盤。這樣開發的效率,房產商一定會死掉。所以,房產商高負債是必然的,導致房產商倒閉的原因,不是高負債,而是資金的滾動出現了問題。
第二,房地產仍然是暴利行業。雖說這幾年房地產已經不再高歌猛進,但是房地產行業仍然保持較高的利潤率,遠比實業要高的多。而金融行業,肯定是更愿意錦上添花——誰賺的錢多,把錢給誰。房地產出得起高成本來融資,“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金融機構自然是趨之若鶩。況且,房地產銷售回籠的都是現金,對銀行來說是大量存款。而實體企業,銷售多了,銀行賬戶存款卻并不一定多,所以銀行對房地產更加有偏好。
第三,是居民的房地產信仰。國內居民的投資渠道很少,所以大多數人都喜歡投資房地產,國民的財富都集中在了房地產上。只要有需求,這個行業自然就不會被消滅,充其量,只是行業內的洗牌和重新整合。銀行和信托機構能貸款和發債的,都是行業的頭部企業,在現實的環境下,強者恒強的定律還很有效,所以這些金融機構也不怕融資企業還不了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