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平涼市住房公積金使用優化怎么樣?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額度多少?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平涼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和優化住房公積金“認房不認貸”兩項新規。
從2024年1月1日起,平涼范圍內繳存職工購買平涼市新建商品住房,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認購書)后,可申請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已申請過一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在結清貸款后,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經核查家庭成員在購房地無住房的,執行首套房貸款金額和貸款利率;已申請過一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在結清貸款后,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經核查家庭成員在購房地有一套住房的,執行二套房貸款金額和貸款利率。
所謂住房公積金是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由于每一個地區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相關法規,因此每個地區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都有所差異。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法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