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期間有生育補貼領取嗎?需要什么條件嗎?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當地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是可以補繳的,但是必須是由單位進行補繳,個人不能補。
根據失業保險法規第十四條法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法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各地市月標準不同,要咨詢當地社保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