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生育津貼怎么領取?要符合什么條件的?社保網小編整理如下
宿遷生育津貼的領取有多少?怎么領取?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社保繳費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與當地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按法定建立有個人賬戶;
2、生育情況符合我國、省、市計劃生育法定;
3、正常繳納生育保險且連續繳費的時間,達到當地的標準。根據相關法律法定可知,不同地區申請生育津貼的條件不同,有的地區要求職工的生育保險需連續繳費滿6個月以上,而部分地區則要求需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因此要以當地的要求為準,不清楚具體條件的話,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我國法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