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遇到意外傷害事件,當年就醫自費部分超出職工家庭年收入總和的,可以到管理中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中的部分余額。
麗水市因重大疾病需提取公積金的具體辦理指南:
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總額不得超出當期自負醫療費用總和。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證和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效憑證的原件。
2、經所在單位核實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3、提供縣級以上醫療部門出具的重大疾病證明(原件、復印件)、
4、家庭收入證明、
5、年度內自負醫療費用憑證(原件、復印件)。
6、代他人領取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職工身份證復印件、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效憑證原件、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提取流程:
1、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2、單位核實蓋章;單位因撤銷、倒閉、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管理中心辦理托管手續的,職工持身份證和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效憑證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3、攜帶相應的提取材料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到管理中心審批。
4、管理中心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