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也遇到過,但不是我撞了別人的新車,而是別人把我買不到十天的新車給撞了,才買的一輛新車,轉眼變成了事故車,當然心里不舒服,心疼自己的新車啦。
我的車是停在小區,一個小區的人晚上開車回來把我的車后保險杠撞爛了,并沒有給我留電話或者把車停在事故現場,而是逃逸了。早上起床看到自己買不到十天的新車被撞,肇事者又駕車逃逸,氣不打一處來,直接報警。
警察到達現場拍照取證,在我們小區后院找到了肇事逃逸的車輛,肇事逃逸車輛的前輪胎就撞爆了,由此可見他當時的速度有多快吧。警察把肇事逃逸車輛拖走了,肇事者找我和解,本想著大家都是一個小區的,讓他把車修好就是了,到4s店定損4600,他的車只有交強險,他沒有走保險,是不是應該直接把錢交了修車?而是直接走人了,自己特生氣。
晚上去家里找我,說把他的車讓交警隊放了,他等著用車做生意,難道我不用車?我才買不到十天的新車我不心疼?直接被我拒絕了。這種態度絕不慣著他,我的車啥時候休好啥時候給他和解。
他又找我一個朋友來給我協商,朋友也說了,自己的新車被撞自己一定心疼,那邊加上是他的一個親戚,把車給修好,賠了我五千塊錢,問題不是賠多少錢的是,而是態度問題,如果當時態度好也不會讓他賠錢。
如果提問才買的新車,被別人撞了,你當時心里會怎么想?你會怎么處理這個事情?所以說想公道打個顛倒,換位思考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