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揚州公積金最新消息 2017年揚州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為大家介紹2017揚州公積金最新消息,具體如下:
去年以來,在一系列利好政策措施的影響下,大量購房需求得到釋放,我市房地產市場一直比較活躍,交易量大,住房公積金使用率不斷攀高,資金流動性十分緊張。
今年1-4月,已使用31.8億元,其中貸款發放19.5億元,同比增長52.9%,提取使用12.3億元,同比增長25.9%,累計歸集18.5億元,資金凈流出13.3億元。目前已審批完畢等待放款的貸款數額近8億元,住房公積金個貸比 高達112.2%,其中揚州市區和儀征市已分別達120.4%和119.4%,已遠遠超過住建部85%的警戒線。
經市政府批準的“公轉商”16億元貼息貸款已于3月底全部發放完畢,據分析預測,資金流動性緊張的態勢仍將持續和加劇,短期內無法得到緩解。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我中心正積極推進貸款資產證券化項目,但需要兩個多月的時間,融資規模也受到諸多因素的限制。為防范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擬從6月1日起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涉及調整部分的政策解讀
適當收緊提取范圍
《通知》明確,所有涉及住房消費類提取 ,提取范圍只限職工本人及配偶。
此前,根據《揚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細則》和其他規定,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自住住房時,除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外,還可提取直系親屬 的住房公積金。也可一年提取直系親屬 的公積金一次,采用柜面轉賬方式,幫助貸款職工還貸。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建部并未對職工在發生住房消費行為時,對使用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作出硬性規定。
適當下調還款能力系數
此次下發的《通知》中,將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能力系數由目前的0.4下調為0.3。
根據銀行業和住房公積金行業的通行做法,為防范資金風險,在貸款審批時,要根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來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在資金流動性正常的情況下,通常的還貸能力系數為0.4。2009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緊張時,也曾將還貸能力系數下調為0.35。適當下調還款能力系數,可有效防范資金風險,逐步緩解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緊張的矛盾。下調還款能力系數后,可能會影響到少部分職工的貸款額度。由于每個職工本人和配偶的年齡、月收入水平、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等不盡相同,受新政影響的程度也不盡相同。
適當限制貸款對象和貸款次數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只限購 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符合二次以上 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減半審批發放。
根據目前國家和我市的政策規定,不得向購買第3套住房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的,購買第二套住房時,貸款額度與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一樣,即夫妻雙方最高可貸50萬,個人最高可貸30萬。但由于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過于緊張,從6月1日后,符合二次以上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減半發放。
其他
對5月31日前已提交申請材料的,仍按照現行政策辦理。調整后的政策,將從6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