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產品本身,就是一紙合同,合同白紙黑字,寫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會騙人。
保險原理本身,簡單說就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大家分攤特定風險,特定風險降臨到誰頭上,這個就不好說了。但是大家作為共濟團體的一員,理論上都有可能是出險的人。這個原理不是騙人的,延續了多少年,從互助保險,逐漸演化成現在的模樣。這也不是騙人的。
但為什么還有很多人被騙,那究其原因就是在銷售過程中發生了問題。
保險是復雜的合同,而買保險又是為了未知的可能去買。因此,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保險都不是放在哪就有人主動買的,都需要有人花力氣推銷才行。
推銷的過程中就會出現部分銷售人員為了業績而騙人的情況,也有部分業務員對業務不精通,只會復述上線的洗腦培訓話術。
所以,產品沒有錯。騙人的不是產品,而是銷售產品的人。建議買保險前先弄清楚兩個問題,一個是買保險有什么用,一個是應該買什么類型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