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定責,得找因,誰的因,誰擔責。細數大額存單可能會出現三大問題。
一、無法按時足額兌付本息
按正常情況來說,大額存單是一定會按時足額兌付本息的。這款產品從本質上來說屬于定期存款中的一種。
定期存款是銀行最傳統,最經典的產品,它的正常兌付標志著銀行還在正常經營。倘若定期存款都無法兌付了,那這家銀行多半是要面臨倒閉風險了。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是銀行的原因,銀行要承擔責任。不過到了銀行倒閉的時候,銀行也沒有什么能力承擔責任了。出了風險的銀行只能靠監管機構來接管,靠其他大行來托管,靠存款保險基金來賠付了。
二、是虛假存單
虛假存單在最近幾年的新聞里經常出現,它的來源無外乎兩種:來自儲戶一方,來自銀行一方。
來自儲戶
儲戶隨便拿張紙寫上一百萬大額存單,銀行肯定不會兌付;儲戶拿著家人或是朋友給的虛假存單,在銀行就沒有記錄,銀行也是不會兌付的。這個責任在儲戶這一方,屬于偽造金融票證罪,是會被判刑的。
來自銀行
是銀行工作人員蓄意欺騙儲戶,提供虛假存單,責任在銀行工作人員,應該由這個工作人員來承擔責任。在這個過程中,銀行也有責任,至少是管理不嚴。向監管投訴,向法院起訴都可以。
三、購買成了理財非大額存單
儲戶本意是辦理存款,但在客戶經理的誘導下辦成了理財或是保險,這是銀行的責任。可難題是,如何能夠證明是銀行誘導而不是儲戶主動的行為呢?如果是儲戶在知曉產品的情況下主動選擇了理財,那毫無疑問是儲戶的責任。
這種情況比較難判斷,也最容易引起糾紛。所以監管機構要求客戶辦理理財時要進行雙錄,也就是錄音錄像,保證是客戶的本意購買。
總結:
只要你購買的是大額存單,想要出問題,概率極低。如果真出問題了,可能也就局限于上述三類問題。具體是誰的原因,誰肯定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儲戶和銀行之間的糾紛最直接,最快速的解決機構是銀保監局,其次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再上升到法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