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個人的想法是:在身體情況還比較不錯的情況下,不太建議小編務自由為理由過早辭去工作。
原因如下的:
第一、事物是存在變化的,你怎么保證自己被動收入能一直保持40萬呢?
我們的生活狀態是分當下和未來的,當下我們能看到自己被動收入40萬是一個很不錯的情況,但未來呢?我們是否能保證這個年40萬的被動收入會一直持續下去?會不會受到突發性的、不確定的事件影響,以至于可能達不到40萬了呢?
我想這點誰也不敢拍著胸脯保證說:我可以。
當然,如果你真能保證自己這方面可以達到被動收入40萬的持續性,但不要忘了,外界環境也是在不斷變化的,你的心態和欲望也會隨之變化,等到那個時候你能保證說這40萬夠嗎?這也是個不確定的事件,對么?
第二、不要在年富力強的時候選擇虛度光陰。
在一定程度上,如果你的財務狀況已經能實現自由的前提下,辭去工作沒什么大不了的。但為什么從我的角度不建議去這么做呢!其實是從時間的角度去考慮的。
如果你達到財務自由的時候已經五六十歲了,那么辭去工作也沒啥不可以的,完全可以利用剩下的時間去好好的享受生活。但是如果你的年齡還比較年輕,還處于年富力強的階段,那其實我就不太建議辭去工作。
為什么呢?
1、我們可以通過工作把自己錘煉得更好。
2、在工作中我們能鍛煉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思維,尤其是在解決問題、人際交往方面。而這些能力和思維又可以遷移到其他地方使用。
3、有工作就有收入,我想誰也不會嫌棄錢多。
4、有的時候我們的幸福感和榮譽感是金錢給不了的,但是通過努力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績卻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