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序消息 近日,白山銀監分局公布了對吉林臨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白山銀監罰決字〔2018〕2-6號),臨江農商行的主要負責人為張麗偉,該行存在同業融入資金超比例、 同業融出資金超比例、 不具備資質投資非標資產且授信集中度超比例、 以“直投+同存”和“同業+委投”方式辦理同業投資業務且授信集中度超比例的違法違規事實。
此外,張麗偉作為臨江農商行董事長,對該行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負全面領導責任;任鵬飛、于殿龍分別飛作為行長、行長助理,對其負直接領導責任;王長泉作為監事長,對其負監督不力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白山銀監分局決定對臨江農商銀行罰款30萬;對張麗偉予以警告并處罰款8萬;對任鵬飛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對王長泉、于殿龍分別予以警告。
附公告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