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100萬元存款投資生意好還是吃利息好,如果自身擁有一個比較好的項目,人脈資源足夠,對市場環境足夠了解,是可以考慮投資做生意;如果不滿足這些基本條件,選擇吃利息比較合適,但是你的這種吃利息方式完全是不可取的,所存在的風險極高。
從目前國內大環境來看,雖說政策上是拉動國內各行各業(經濟內循環),但是受疫情影響全國各地的民眾,收入上多多少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明顯的看出各地區的民眾消費上,比以往的消費能力有所下滑,今年如果沒有足夠好的項目,還是不建議選擇創業投資生意(如果能抓住當下民眾的消費傾向,在今年創業也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到極大的收獲,今年政策好但是整個市場動蕩較大,利與弊之間一念之差)。
你這種吃利息的方式為什么不可取為什么風險高,你的這種吃利息方式說不了和民間借貸沒有什么太大的區別,100萬元每月給1.5萬元的利息,那么月息也就是1.5分年化利率18%,能達到如此之高的收益,在合法合規的理財產品當中風險也是極高,更別說投資到一家公司當中,我們要知道投資的這家公司,完完全全屬于高風險的集中投資,市場發生動蕩導致該企業營收額出現較大波動,該企業出現問題那么你的這筆存款,必然是會發生嚴重虧損,而發生虧損以后即便是投資人起訴該企業,也沒有用因為這已經涉及到非法集資(建議你盡快抽出在該公司的100萬存款)。
2017年的時候在我們村,有一家效益非常不錯的鋼廠,由于整體市場環境不錯,該企業老板計劃擴大廠區,由于當時缺少資金使用廠房在銀行抵押貸2000萬,不足夠擴大廠區規模,隨后在我們村就開展了集資,給予民眾的利息也是1萬元每月150元的利息,在我們一個擁有700戶的農村。
該企業起初融到了1300多萬,2017年-2018年上半年還比較穩定,都是按月支付村民的利息,又吸引到了很多村民在該企業存款,但是到了2018年下半年該企業出現了嚴重問題老板跑路!據知情人士透露該企業,在我們附近的幾個村,總融資金額已經達到3000萬左右,該企業老板跑了后,在該企業的存錢的村民組織起來,開始起訴該企業的法人,最終雖說法人投案自首,但是錢已經虧損完,直到現在把錢放到該企業的民眾,別說本金就連利息都沒人支付(已經嚴重的資不抵債,廠房,房產,已經被法院和銀行收回強制執行拍賣)。
綜上:當下擁有100萬元存款,沒有很好的項目不選擇投資生意創業;吃利息也不能這樣存到一家企業,不確定因素太高,如果想吃利息選擇銀行定期存款產品,嫌棄銀行定期存款收益低,可以試著接觸中低風險的基金產品定投,雖說不敢保證能達到18%的年化收益率,但是在整體市場環境較為平穩的情況下,堅持定投達到10%的收益還是可以的(總而言之還是這句話,趕緊把這100萬元存款從該企業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