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東莞失業補助金還能領取嗎?今年失業補助金如何申請?可以領多少?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東莞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條件及標準是什么?東莞失業保險可以領幾個月?
根據法定:東莞失業補助金受理截止期限為2022年12月31日,目前已無法申請。如想申請失業待遇,請申請失業保險金,申請辦理指南如下所示:
申請條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參保人)解除勞動后,用人單位五險種停保。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1、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業
非本人意愿情形包括:(1)勞動合同期滿;(2)單位倒閉;(3)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4)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過錯解除合同;(5)用人單位提前通告勞動者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6)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程序裁減人員;(7)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僅適用事業單位);(8)雙方協商一致,單位提出解除合同;(9)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解除合同。
3、申領資料符合按法定要求,完整齊全、真實。
待遇標準
按月領取待遇標準:
1、失業保險金: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2、一次性生活補助:2014年7月1日前繳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計算。
3、求職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5%,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注:①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從次月開始,不再發放求職補貼。②如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并符合按月申領失業金條件的情況下,求職補貼可領月數重新計算。)。
4、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次性領取待遇標準:
(外省籍失業人員可選擇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港澳臺人員可以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待遇)
1、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實際繳費年限(即未核待遇繳費月數/12,直接取整數,≦24個月)*東莞市最低工資1900*90%+上次剩余待遇月數*60%*東莞市最低工資1900*90%。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不滿24個月的保底限高:1≦實際繳費年限≦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
按上述計算方法少于實際繳費年限*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0.4,可補足相應差額。
2、一次性生活補助:2014年7月1日前繳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計算。
辦理渠道
網上辦理
1、“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優先)
登錄“粵省事”小程序(城市需選擇東莞市)—服務—社保—失業—失業保障—點擊“失業金待遇申領”—按流程辦理。
2、廣東人社網上服務平臺
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在搜索欄輸入“失業保險金申請”—點擊“失業保險金申領”—按流程辦理。
3、廣東人社APP
登錄“廣東人社”APP—搜索“失業保險金申領”—按流程辦理。
4、國社保公共服務平臺
搜索“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并點擊個人登錄點擊“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金申領”—點擊“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并按流程辦理。
窗口辦理
失業人員可預約前往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辦理時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材料的原件(1)大陸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2)港澳臺人員需要提供辦理參保時的證件即居住證、港澳臺通行證或社會保障卡;(3)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2、未換領社會保障卡的,需提供參保人活期銀行存折或銀行儲蓄卡的原件。
3、非本省申領一次性失業金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
注意:
1、如丟失身份證,可以用臨時身份證辦理;
2、涉嫌虛構勞動關系情形:失業保險金申領人在失業單位參保繳費小于等于 6 個月且無法提供勞動合同、員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工資薪金發放流水及會計憑證等證明勞動關系存續的相關有效材料的。
辦理要求:
失業保險申領要本人辦理,特殊情況可以代辦;如本人無法前往窗口辦理的,建議申請人網上申請辦理。
就業創業證的辦理地要求為東莞市(目前申領失業金無需提供失業登記憑證)。
辦理流程:
1、申請 (1)取號。綜合業務。(2)申請。 參保人本人向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受理 受理員當場對紙質材料進行受理審核,接件受理員審看查詢申請材料,一般情況當場作出受理確定;申辦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予以受理;申辦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接件受理員不予受理,告知申辦人補齊資料;
3、審核 初審通過的,受理員在系統錄入有關資料,進行待遇核定,確認系統的核定結果正確后,打印《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與申請資料一并提交復核員復核,業務復核員對有關的待遇資料進行全面復核,復核簽名后,將《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等資料反饋申辦人簽收確認;
4、辦理結果 申辦人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于待遇期首月的次月15日后開始發放,請憑社會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銀行網點領取待遇。
辦理時間
具體時間以受理業務所屬的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為準
辦理時限
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待遇到賬時間
正常到賬時間
根據待遇期確定,一般為待遇期首月的次月15日后開始發放。(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一般都是當月辦結后下月10日后發放), 非本省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到賬時間一般都是當月辦結后下月10日后發放。
未及時做認證到賬時間
按月領取失業金期間,若第一個月未及時做認證,第二個月再做認證,第一個月的失業待遇還是會正常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