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后可以領取失業金嗎?最新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申請指南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申請條件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并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網上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通過手機終端或網上申領。
手機端:微信搜索登陸“粵省事”,點擊“辦事”選擇“社保”——““失業””——“失業金待遇申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后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申領”,按操作要求辦理申領。
網頁端:1.網頁端登錄廣東省統一業務受理系統(個人版)(點擊進入申請頁面);
2.受理,選擇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后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申領,點擊申報,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3.審核,工作人員審核材料信息,出具審核結果;
4.辦結,現場領取或電子送達審核結果文書。
線下辦理流程
1.申請:申辦人通過現場提出書面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受理部門當場對申辦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看查詢,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確定。情況復雜的,可出具《受理回執》,并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3.辦結:受理部門辦結業務通告申辦人領取核定單或郵寄核定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