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漢產假天數是多少?產假天數、產假工資發放標準總結下面就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武漢產假天數的詳情。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法規》的法規,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但是,不同地區對女職工產假及相關待遇也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法規,例如北京市法規,按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法規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60日。那么2023年武漢產假天數是多少呢?
2023年武漢產假天數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法規:對符合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產婦,除享受法規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因此武漢符合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產婦,可享受的產假天數如下:
正常分娩產假為158天(根據湖北省現行法規,對符合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產婦,除享受法規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
難產生產的產假為173天(法規98天產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產假+15天難產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
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
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對符合法律、法規法規生育的產婦,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
武漢產假工資發放標準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法規》第八條法規,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因此,武漢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為原工資標準。按法規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算;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也就是說: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津貼天數
關于津貼發放天數的具體法規如下:
1、正常分娩按128天計發;
2、難產的,增加15天,按143天計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4、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按30天計發;
5、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按45天計發;
6、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按98天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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