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失業金領取條件是什么?下面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鞍山市失業金領取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按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要求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要求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
鞍山市失業金領取材料
單位:
1、單位與失業人員中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2、失業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
失業人員:
1、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證;
2、《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3、鞍山銀行活期存折及客戶回執單;
4、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鞍山市失業金領取流程
1.單位:
①用人單位應自失業人員失業之日3日內,為失業人員出具中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告知其相應權利,并于15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和相關材料報予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失業保險金辦機構;
②審核通過,原單位將轉告失業人員可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
2.失業人員:
自失業之日起60日內到戶口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補助金和保險金有什么區別
失業補助金和保險金具有以下幾個不一樣的地方:
1、失業補助金和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是有區別的,一般來說,失業補助金領取的金額是要低于失業保險金的。
2、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的領取條件也是有區別的,失業補助金的的領取對于領取的條件比較寬松,而失業保險金對于失業保險的繳納時間有一定的要求,需要連續繳納12個月,失業補助金則不要,即使不足12個月也可以領取。
3、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長短不一樣,失業補助金最長只能領取6個月,而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時間跟失業保險繳納的時間有關,最長可達到24個月。
一般情況下,每月15日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從申領之月起計發,每月15日為系統發放日,如遇節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記申領并審核通過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當月發放。
據社保網小編了解,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人員,不含參保不足1年個人不繳費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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