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法規。具體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延長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并提高了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在主城區(亭湖、鹽都、鹽南、開發區)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
在各縣(市、區)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調整至8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由30萬元調整至40萬元。
(二)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
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由最長不超過20年延長至30年。
(三)實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支持法規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生育二孩、三個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現行生育法規)在鹽城市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別提高10萬元、2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別提高5萬元、10萬元。
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生育二孩、三個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現行生育法規)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限額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20%、40%。
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去年鹽城市調整了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家庭由4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個人由20萬元調整至30萬元,住房公積金的互保作用得到有效體現。但相比鹽城市近幾年房地產市場成交價格,公積金貸款在實際房價的占比不高,支持力度還不夠大。職工期望繼續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的呼聲仍然較高。同時,隨著近兩年來,我中心持續加大公積金擴面力度,強化歸集繳存管理,個貸率從2020年末的103.74%降至2022年末的81.42%,資金緊張狀況明顯改善,為貸款法規的調整提供了有力支撐。為回應職工及社會訴求,加大合理需求住房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住房保中的作用,結合鹽城市各縣、市、區商品住房成交價格實際,參考周邊城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的法規,確定分區域調整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三)關于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
鹽城市目前執行的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為20年,為減輕職工還貸壓力,以最大可能滿足不同職工的需求,根據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告(建金〔2015〕150號)法定,參考周邊城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法規,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由20年調整為30年。
借款人申請的貸款期限與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5年以上且具有穩定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不含低于正常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貸款期限可以放寬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1至5年,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四)關于多子女家庭的認定標準
鹽城市住房公積金法規支持的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我國生育法規,生育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多子女家庭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法規
除《鹽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細則》(鹽房金管〔2022〕5號)、《鹽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鹽房金管〔2022〕4號)法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
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
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二孩及以上子女,還需要提供相應的準生證;在2021年5月31日前出生的三個孩及以上子女,還需要提供相應的再生育審批證明。
有離異婚史的,提供相關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判決書等能證明子女撫養權的相關法定證明材料,以撫養權核計子女人數。
(五)關于多子女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
法規實施后,在主城區(亭湖、鹽都、鹽南、開發區)購建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生育二孩、第三個孩及以上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為55萬元、6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生育二孩、第三個孩及以上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為110萬元、120萬元。
在各縣(市、區)購建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生育二孩、第三個孩及以上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為45萬元、5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生育二孩、第三個孩及以上的家庭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為90萬元、100萬元。
(六)關于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最高限額
法規實施后,生育二孩的家庭無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租住在城區(亭湖、鹽都、鹽南、開發區、大豐)范圍內,夫妻雙方每月提取限額由1600元提高至1920元;租住在其他縣(市)范圍內,夫妻雙方每月提取限額由1200元提高至1440元。
生育三個孩及以上的家庭無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租住在城區(亭湖、鹽都、鹽南、開發區、大豐)范圍內,夫妻雙方每月提取限額由1600元提高至2240元;租住在其他縣(市)范圍內,夫妻雙方每月提取限額由1200元提高至1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