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提取公積金指南
適用范圍:
購買本市共有產權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申請貸前提取的,共同提取人為共有產權住房公積金借款人的配偶,且該名配偶為共同借款人。
申請范圍
購買本市共有產權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
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貸前提取的,共同提取人為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人的配偶,且該名配偶為共同借款人。
辦理材料
身份證明材料原價
本人辦理
本人身份證
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價
1、預(出)售合同
2、不低于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發票
3、共有產權住房貸前提取公積金確認單
4、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5、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五年內有效)
6、購房全額發票
本人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
辦理流程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
共有產權住房申購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
注:已取得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的職工共有產權住房申購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點均可辦理。
注意事項
1對于業務需要留存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的,由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經辦人代為掃描、打印或復印。
2委托辦理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相關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