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哪些人可以補繳?補繳期間是否享受繳費補貼?
一、補繳法規:
1、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前應參保未參?;蛑袛嗬U費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不視為中斷繳費),應首先補繳該時段的養老保險費。
2、補繳標準按補繳當年的標準執行。補繳期間,不享受繳費補貼。
二、變更繳費標準
每年只能選擇一個檔次,參保人未提出變更檔次的,按上年度檔次繳費。
參保人員若需調整繳費金額,應在每年繳費前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當年已經完成繳費后變更的繳費檔次將在下一年度扣款時生效。
三、年限區別
1、參保人年滿60周歲但累計繳費年限沒有達到相關法規繳費年限的,可繼續逐年繳費,并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
逐年繳費至65周歲仍然沒有達到相關法規繳費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至相關法規的繳費年限后,按月領取養老金,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的繳費補貼。
2、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沒有達到相關法規繳費年限的,如不繼續逐年繳費或補繳至相關法規的繳費年限的,不發基礎養老金,可以申請按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發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