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將今年1月至7月調整補發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銀行賬戶,實現自2006年以來較大幅度的“17連調”。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
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惠及全市企業退休(職)人員12.19萬名。泉州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由2005年年底的591元增至目前的2707.94元,凈增2116.94元,年均增長9.36%。
本次調整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在按退休人員2021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調整增加的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此外,對2021年度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