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在本次濟南養老金調整范圍。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準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3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6%確定月增加額。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
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
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
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7元;
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適當傾斜。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要求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準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