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能享受哪些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有哪些,下面就隨社保君來簡易的了解一下吧。
失業人員能享受哪些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
一、失業保險金
這是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各省級根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證標準的原則確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確定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比例,一般在70%—85%之間。
二、失業期間的醫療補助金
一般采取門診費定額補助和住院費按比例補助的方法,具體標準和申領程度由各地根據情況確定。門診補助一般為每月1 0—20元,隨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住院補助多為按比例報銷的方式,一般在實際費用的50%—70%之間。
三、喪葬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不含因參與犯罪)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給付標準,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非因公死亡的要求執行。長春市執行標準為:喪葬補助金400元,撫恤金為1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備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危重病,按前款要求給予補助后,個人及其家庭負擔仍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標準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200%。有的省要求,符合計劃生育的婦女,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以領取生育補助金,數額一般為本人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3—4倍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什么?
1、按照要求參加失業保險;
2、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要求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4、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
5、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