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有多少天產假?
一、女職工正常生育產假為98天,其中預產期前可以休假15天。預產期前生育導致產前休假未滿15天的,剩余部分與生育后產假合并使用;預產期后生育導致產前休假超過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關法規處理。生育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021年11月29日起,天津女方在享受法定的生育假(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也就是說,加上法定的98天正常產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
產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二、符合計劃生育法規懷孕的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含人工終止),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按有關法規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按法規計算的產假期間工資,高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生育津貼,差額部分應按照法規或約定的日期足額發放給女職工本人。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產假期間工資。
前款所稱產假期間工資,按女職工休產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除以30.4后乘以享受產假天數確定。女職工在本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在本用人單位實際工作月份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