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保險現金報銷業務按參保地屬地化管理,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各分局農村醫療保險科負責。
出院證、正式發票、費用清單、戶口本、身份證、農村合作醫療證。
1、門診報銷攜帶資料:門診發票、合作醫療證歷本(或病歷)。
2、住院報銷攜帶資料:住院發票、合作醫療證歷本(或病歷)、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其它有關證明。
3、門診特殊病報銷攜帶資料:門診發票、特殊病種合作醫療證歷本。
4、辦理特殊病種攜帶資料: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建議書,合作醫療證歷本、病歷、有關化驗報告單、照片二張。
報銷條件
1、申請人已經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并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
辦理流程
參保者出院后,將經患者本人簽字或蓋章的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費用清單、轉診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繳本鄉鎮合管所,經審核后集中統一送交市農保業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