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醫保報銷比例:職工醫保可報銷的比例為75%,新農合最低是70%。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范圍內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各統籌區原則上按當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和25%,分別確定年度起付線和封頂線。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統一提高至7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統一提高至80%,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再提高10個百分點。
以福州市為例,職工醫保門診起付線由原來的1500元降低為800元,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到75%(基層醫療機構8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80%(基層醫療機構90%),封頂線由原來的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
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種類全省統一調整設定為29個。門診特殊病種參照住院管理,起付線原則上按當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左右確定,封頂線與住院合并計算(高血壓、糖尿病病種單列,限額均為60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參照職工醫保住院待遇設定。
值得一提的是,參保人在醫保定點基層公立醫療機構使用已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基本藥物,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病種都不設起付線,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不計入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病種起付線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