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這么說?
這是因為我國企業的工資是從計劃經濟的八級工資制演變而來的,幾經改革,到了企業自主用人和協定工資的年代都沒有什么大的突破。換句話說,在一個企業里,不管是一線干苦臟累險活的,還是在后勤干大幫哄的工資差別都不大。
而改革開放后企業里工資差別最大的是普通職工跟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之間。那么回到問題上,3500元以下的退休人員,要么他就是退休的很早的企業老工人,要么他就是下崗職工。因為退休的老工人多數都是在實行社保制度之前參加工作,那時候的苦臟累險崗位除了有點保健費,沒有多余的工資,所以無論是繳費還是視同繳費,都算不了多少錢。

最主要是他們退休還早,當時的上年度平均工資又非常低,即便是十多次調整養老金,由于他們總數低,根本漲不了幾個錢始終處于最低端。還需要說明的是,往往這些人所在的老小企業形勢都不好,而所有的繳費比例和繳費金額,又都是由你在崗所得以及企業經營形勢決定的。
那么雖然他干的苦臟累險的工作,但他并沒多掙錢,他的單位形勢又不好,或者最終單位解體破產他又下崗了。因此,無論怎么算賬?他的養老金只能是2000塊錢左右,他怎么漲能漲到3500元呀?換個角度講,如果他要是機關事業單位等財政供養人員,就不涉及這個問題。或者他要是趕上好企業,什么央企壟斷行業?不管他干什么活養老金那還能低于3500嗎?
再一個,這些老小企業的退休人員,都是一些不發達地區的,甚至于還有五七工之類的人員,因為如果是北上廣發達地區,那同等條件下下上年度的職工平均基數高,自然水漲船高,養老金肯定也不至于3500元以下。

綜上所述,我認為養老金不足3500元以下的人員,多數都是不發達地區,老小企業的一線生產工人或者是下崗職工。他們干的是苦臟累險的活,但是由于他們不是財政供養,也不是央企和壟斷行業,又不是在發達地區參保退休,所以他們在崗時就掙得少,單位又不景氣,繳費比例低,個人賬戶儲存額少,因此同等條件下他們養老金少的可憐,可以說有大約一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養老金都不超過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