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你要先搞清楚,父母是通過法定繼承,還是指定受益人,領取的保險金。兩種情況不一樣。
沒有指定受益人
如果兒子的意外險沒有指定受益人,那么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繼承,領取保險金。這種情況下,保險金實際上就是屬于遺產范疇了。
但是按照法定繼承的法規,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同時,也要繼承債務,只是繼承的債務金額以繼承的財產金額為限。
舉個例子,如果繼承了兒子50萬財產,兒子還有30萬債務,那么你們就有義務償還這30萬債務,多出來的20萬才是父母可以獲得的。如果兒子的債務是100萬,那么你們只需要負責償還50萬,超過的債務你們不用承擔。
指定受益人
如果兒子的意外險指定了受益人為父母,那么父母領取的保險金則不屬于遺產范疇,所以也就不存在同時繼承債務的問題。
舉個例子,兒子有100萬債務,意外險保額200萬,指定父母為受益人。兒子意外身故后,父母領取200萬保險金,但是不需要承擔任何一分錢的債務。
也有可能父母繼承了兒子其它的財產,那么債務也只需要在其它財產中去承擔,不需要從這個受益保險金去還。
所以,具體需不需要用來還債務,需要看具體這份保險是否指定父母為受益人。建議買保險最好都要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會按照遺產繼承流程,不僅麻煩,而且還不利于保護受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