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7新聞,#德國#下薩州Bienenbüttel鎮,一對退休的老兩口Helmut Schlamkow先生(79歲) & Lis Schlamkow女士非常氣憤(圖1),因為他倆之前于08.2014擔保了4個敘利亞人赴德國“申請難民資。
這4個敘利亞難民一直都在das Jobcenter des Landkreises Uelzen(下薩州Uelzen鎮的救護中心)吃救濟。
這老兩口收到了來自Uelzen鎮的救護中心的45.000 歐的巨額賬單。而且這僅僅是“已產生的開銷”,這4個難民還在繼續產生新的開銷,救護中心給他們打預防針說“您有可能到最后總共需要支付68.000 Euro歐元。”[笑而不語]
這種擔保函叫“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你可以用自己的資產 & 信譽擔保任何外國人合法入境德國,但是【擔保人必須負擔“被擔保人在3-5年之內產生的救濟金/醫保費用/護理費用/取暖費用”】
這對老兩口跑去Verwaltungsgericht Lüneburg行政法庭打官司,然后他倆又輸了官司。
79歲的老爺爺Helmut Schlamkow先生說:【Wir wollten helfen und der Familie etwas Gutes tun。我們僅僅希望幫忙,給這些(敘利亞)家庭做些好事而已„Wir haben aber nie mit Kosten gerechnet“ 但是,我們根本沒想到需要花錢呀!】[笑而不語]
下薩州政客SPD議員Doris Schröder-Köpf女士(圖2)于13.12.2017宣布【我們下薩州的19個救護中心將從這些難民擔保人的手里回收300萬歐元,這些錢是“被擔保人”所造成的部分社會成本。】
下薩州總共有5200個敘利亞人是以這種方式來到下薩州的。
Helmut Schlamkow先生每天晚上一想到這件事情就睡不著覺[允悲][允悲][允悲],他說【唉,賬單到期日是09.12.2017。我就是一個退休的老頭而已,律師幫我檢查了“應付項目”,我怎么能付得起這么大一筆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