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與單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就要為員工購買社保。
所以嚴格按著《勞動合同法》執行的話,那么完全可以在入職一個月之內就購買社保了。但是有很多用工企業,為了降低企業的用工成本在試用期間,并不給相應的員工購買社保,所以這就造成了在試用期的三到六個月之內,這期間是沒有任何的社保待遇的。
所以具體取決于公司如果說交不交社保,那主要是取決于,在公司有沒有這樣的福利待遇,如果有的話,那么就可以一入職就交相應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