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首先是家庭的財務支出,不是家庭收入來源,沒有壽險責任,所以在做保障規劃的時候,不要配置壽險,除非你想用孩子賺錢。市面上大多數壽險的暴漲責任都是針對成人的,小孩買了壽險保障也是在18歲以后才生效,等于你在保險公司免費存錢,開了一個空頭支票。壽險的身故責任是針對家庭收入來源的,避免收入中斷的風險,家庭經濟支柱配置定期壽險,保障小孩成長期和大人事業發展期,家庭財務能夠穩定持續。為了避免道德風險,對于小孩身故保障的保額也做了嚴格限制,比如意外保險最高20萬保額。不要被代理人愛與責任沖昏頭腦,一切從保障和家庭財務穩定出發,保險的基礎作用就是給家庭提供財務杠桿,把大額財務損失風險交給保險公司承擔。而不是在保險公司存錢理財
小孩健康保障組合:出生后的基本社會醫保先買上,然后商業健康保障組合:百萬醫療+意外保險+少兒重疾。意外和醫療保險保費幾十到幾百就可以解決,各類產品非常多。重疾保障大同小異,常見25種重疾保障,所有的重疾產品都包含,其他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財務情況加入少兒特定重疾保障,已經輕癥保障條款。
小孩的保障規劃不要一步到位,而是要買定期,因為醫療和科技發展快,保險保障條款和產品也會跟著時代變化。而且小孩是從零到一,需要經歷不同的人生階段,配置定期保障到25-30歲即可,等小孩成家立業,家庭的財務角色變化,需要根據情況,自己的小家庭重新配置保險的,每個人的一生都會經歷不同的階段,所半夜的社會角色,職能,包括家庭角色都是變化的,那么保障規劃也應該分階段,結合實際情況,小孩健康保障組合,保費1000-2000就解決了。
最后,基本保障解決了,有計劃給小孩出國留學的,家庭條件可以的,可以從當下收入中消耗大筆現金流,給小孩儲備一筆未來出國留學的資金,其他情況下,不建議給小孩買各種沒有保障的理財儲蓄保險。這些儲蓄理財保險十年以內的規劃都不劃算。還會帶來財務負擔,偏離保險保障的初衷。